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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BB00172003——2015
耐內壓力測定法
本法適用于藥用玻璃容器耐內壓力的測定。
根據(jù)儀器設備的種類不同,測定方法分兩種。
第二法 在預定的恒速下增加內壓力的試驗
儀器裝置 耐壓機應符合下列要求:
供試品應在懸掛條件下進行試驗,瓶口應很容易夾在試驗儀器上;試驗時為保證加壓介質無泄漏,壓頭和瓶口封合面之間必須有彈性物質密封,接觸面應有足夠的壓力以防止在加壓過程中介質的泄露;試驗設備應具有能按0.4MPa/s±0.1MPa/s的速率增加液壓的裝置,直至容器破裂或達到預定指標,增壓速率的重復性為2%;能顯示試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時的壓力值和試驗達到要求規(guī)定值的裝置;儀器應具有一個表明恒速加壓和固定時限持壓之間關系的裝置。
注:恒速增壓與固定時限(保持60秒)壓力之間關系如下:
PR=1.38P60+0.1783
式中 PR為實際壓力值,MPa
P60為恒壓保持60秒壓力值,MPa。
測定法 與第yi法的要求基本相同。根據(jù)實驗的類型選擇下列任一種實驗步驟。
通過性試驗:按0.4MPa/s±0.1MPa/s的速率增加試驗壓力,直到達到預定的壓力值。
破壞性試驗:按0.4MPa/s±0.1MPa/s的速率增加試驗壓力,直至容器破裂為止。
結果表示
通過性試驗:實驗中使用的壓力和容器破裂的數(shù)量以及破裂時的相應壓力值。
破壞性試驗:*破裂時的壓力以及在此壓力下破裂的瓶子數(shù);達到預定百分數(shù)所需的壓力,以接近與0.01MPa表示;平均破裂壓力和標準偏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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